“双碳”目标引领经济社会 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栏目:政策资讯 发布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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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双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下一步,如何继续深化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度参与全球气候环境治理?在近日由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联合主办,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第二届碳中和博鳌大会上,业界专家建议,围绕碳排放“双控”目标,坚持走“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道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并以引领者的姿态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全球碳中和,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建立。

“双碳”工作成效显著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司长赵鹏高指出,近年来,我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双碳”工作,构建起“1+N”政策体系,实现良好开局。


具体而言,一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效突出。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突破11亿千瓦时,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均居世界第一。二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进展。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升至39.8%,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升至15.1%,有力推动重点行业数字化协同转型和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2021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比降低2.7%和3.8%。三是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稳步推进。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绿色、低碳升级,2021年,我国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重提升至84%。四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今年1—9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分别达471.7万辆和456.7万辆,继续位居世界第一。此外,我国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科学推进大规模绿化行动,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24.02%、森林蓄积量达194.93亿立方米,是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持续完善政策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完善财税、金融政策,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有效落地,为绿色产业发展、技术研发等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创新驱动绿色低碳转型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在新时代、新阶段,我国该如何继续深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认为,要围绕碳排放“双控”目标,坚持走“增量优先、以新代旧、激励创新、市场驱动”的转型道路,发挥已有产业竞争优势,实现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推动能源和经济社会平稳转型。


刘世锦指出,作为存量的传统高碳能源,目前还有一定的减碳空间,但是越往后空间越小、难度更大,使用成本也会上升,而作为增量的低碳或者零碳新能源,随着产量扩大、技术改进,成本还会下降,因此采取新能源代替老能源的减碳路径可以扩大成本优势,驱动新旧能源比例转换。


从具体实践来看,目前有三种不同类型的减碳模式。一是衰退型减碳,即通过缩小工业生产规模甚至停止生产来减少或者停止碳排放。二是增效型减碳,即提高碳生产率,用同样多的碳排放实现更多的产出。三是创新型减碳,即通过采用新的技术、工艺、方法,达到同等产出下的低碳、零碳排放。


“衰退型减碳和增效型减碳属于‘防御型’减碳战略,而创新型减碳则是‘进取型’战略。到目前为止,我国推进减碳工作还是以‘防御型’战略为主,面临的任务是转向‘进取型’减碳战略。”刘世锦认为,围绕增量和存量有序替代,应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形成三个支柱体系。


第一个支柱是要建立全方位支持绿色技术的创新型碳替减市场。即在获取相同产出的情况下,运用低碳、零碳和负碳技术与原有高碳基准生产方式相比所减少或抵消碳排放量交易而形成市场。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建立“碳资产池”或“绿碳银行”,开展创新型碳替减的核算和交易,本地市场实现有效运行后可向外地交易者开放,逐步演变为更大范围的区域性市场或者全国性市场。


第二个支柱是要形成区域自主减排责任体系。“增量优先”的关键是扩大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而这又直接取决于减排责任体系。建议把减排目标进行分级,形成省、市、县等层面的区域减排计划和可追溯的减排责任要求,由此建立减排责任体系,促进减碳增长、降本提效协同推进。


第三个支柱是要加快推进碳核算工作。无论是碳替减市场还是减碳责任体系,前提都必须要有合格的碳核算基础。全国应普遍建立企业碳账户,一些地方还可以酌情建立个人碳账户。


驱动绿色低碳转型,离不开金融支持。“无论是应对气候变化,还是推进碳中和,最主要的问题是外部性难以内部化、难以计量和验证、信息不对称、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差等,这些问题无法通过传统的信贷等手段解决,而要靠金融科技,特别是要依托转型金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指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前景广阔,也需要大量投入,在此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破坏、损失。因此,需采用服务于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融资手段,调动社会资源从其他方面进行弥补,有计划、有步骤、平滑地引导新旧更替。

以引领者姿态推动国际碳中和治理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国是全球气候环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近年来,我国积极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多双边机制中发挥作用,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深化应对气候变化的南南合作,扎实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我国的经济规模也决定了我们必须成为全球碳中和的核心参与者,要以引领者的姿态坚定支持多边主义框架下的全球碳中和,推动碳中和治理规则谈判,主动参与全球共同目标和行动方案的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清华大学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副总裁朱民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基本上是在赶超的阶段,而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碳中和,给我国带来了换道超车的机遇,未来40年,我国将以绿色发展实现现代化,并由此走向世界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舞台中心。


朱民说,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要利用推动绿色发展的优势和转型经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走一条新的绿色发展道路。首先,深化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的合作,助力其他发展中国家实现零碳转型。其次,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碳中和转型能力建设,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验。最后,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道全力协作,着力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碳中和治理机制中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文章来源:环境生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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